我是一个罪人蒙主恩

e182b6f900d74059c44203a2cb882b1e

每当感恩的时候,神的话总是萦绕在心头,“神在创立世界之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一4) “我从羊圈中将你召来……”(撒下七8)。看看自己,实实在在是一个在尘土里的罪人蒙了主恩。每一步都有主的手在扶持,在成全,在雕琢。

我于一九六二年出生在河北省一个农民家庭里。家里有八个兄弟姐妹,收入少,开销大,经济上捉襟见肘。从七、八岁开始,我就开始白天上学,清早,中午,傍晚,周末和假期或和家人一同种田,或捡牛粪,或放羊,或到邻村卖家里种的蔬菜等等。为了多几个工分,到十三岁就和成人干一样的活。在我十三岁那年秋天,开始了有名无实的初中生活。两年之间,因着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我几乎都是在家务农,“修理地球”。连毕业证书也是同学帮我签名带回来的。一九七七年,高考恢复了,但我什么也没学到,根本连上大学都没有想过。在我“上初中”这段时间里,父亲开始在家里偷偷地恢复了皮革,皮鞭,鞭梢的制作。我也在这段时间里学会了一切的手艺,成了父亲得力的帮手。同时,父亲那暴跳如雷的火药性格也潜移默化地构成到我里面,并不时地上演父子对台戏。生活的枯燥无味,使我和村里的朋友们经常在一起抽烟喝酒。总是对祖祖辈辈的长大、盖房、娶媳妇、生孩子、埋人的人生循环不解和不满足,总觉得人生应该不止如此。为什么我就总是该吃红薯,而别人可以吃大米白面?

一分,三分,缝纫机,中学,神的手从没离开我因着对父亲脾气的不满,和对生活的不满足,在一九七七年,我又重新回到初中补习。原打算学点物理电路知识可以开始修理收音机的生意,因为那时这是最时髦也最干净轻省的活。我还可以离开家乡,出外闯荡一番,也可以吃大米白面。为了多学一些,我就和邻居家的同学在晚上一起学习,并在同学家睡觉,常常到深夜。为了省钱,我们就用柴油点灯照明。因柴油灯冒烟,早上起来,眼睛和鼻孔都是黑的。在这段时间里,我也开始了英语自学。这样到了一九七九年,因学习出色,老师建议我考中级专业学校(中专)。若考取,我就可以从农村户口转到城市户口,这是每一个农村青年的梦。考试的结果,我以一分之差落选。本打算可以开始作修理收音机的生意,却没想到收到了全县最好的县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原来,过去一直择优录取的县中学,在这一年没有招到足够的学生,就决定从名落孙山的中专考生中补缺。可是,县中学在二十公里以外的县城,需要住宿并每月交十二元人民币(那时约 $3.5)的伙食费。这可成了一大难题。在家里,我已经成了父亲的摇钱树。我若一离开,不但不赚钱,反而成了消费阶级。虽然母亲非常愿意她八个儿女中能有一个上一流高中,父亲却坚决不同意。我就告诉父亲,即使是向亲属借贷,我也要上高中。这时离开学还有两个月。

在这中间,几件事情的发生,改变了一切的环境。因着连年干旱,水井越挖越深,井底越来越暗,非常危险。我就用所学习的一点光学知识,拿姐姐们梳头用的镜子反光到井底,解决了这个难题。结果,全村都用。父亲也觉得脸上有光。第二个难题是井越挖越深,但不可能一直挖下去。我就和几个朋友找来一个约六米长,鹅蛋粗细的铁棍,从井底钉下去,想用地理上学习到的知识探到水床。结果,我们真地钉到了水层,水急速地冒了出来,取之不尽,父亲还高兴地多喝了两杯。其它的村民也学样。大多数得到了水,也有几个井因钉到了沙层,反而将原来有的水也漏光了,报怨不已。第三件事情是因着我哥哥结婚,父母给未来的嫂嫂买了一台机械缝纫机。我自告奋勇要将它组装起来。父亲在斥责之余,坚持去请一个家里有缝纫机的亲属来。父亲离开之后,经母亲同意,我照着说明书,很快地就将它组装了起来。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父亲和他请的人来了,而我和母亲,姐姐们已经开始在试机子。照着常例,我已经预备好挨骂,但父亲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第二天清晨,母亲告诉我父亲同意我去上中学。附加条件是:星期六上午上完课,下午和星期天回家干活。而后星期天傍晚或星期一早晨回学校。我一口答应!

因底子差,中学的两年,我要比别的同学花更多的时间学习,并一直坚持学习英语。在高考前的半年左右,教育部决定当年的高考英语算五十分!在模拟考试中,我就一举名列前茅。但在高考前的晚上,我和另外两个同学偷偷地吃了安眠药以助睡觉。谁知,当晚没睡,上午发困。语文、政治考砸了!满怀希望的班主任对我们大发雷霆。最后总分刚刚低于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但进一般的大学绰绰有余。

就在我最后审核分数时,突然发现我的英语在换算成五十分时,少算了五分。校长当即打电话到高考办公室,调整了总分数。结果,总分超出重点大学录取分数线三分!本可以在离家近的北京、天津选一所大学,但为了离开本地,本族,父家,以实现自己远走高飞的旧梦,还是选择了一千七百公里以外的兰州大学化学系。从改户口到乘汽车,火车,及城市的一切生活,都是第一次,一切都是新鲜的。我终于成了“城里人”,可以吃大米白面了。天之骄子,真是写意,真是得志,真是满足……

大学,留学,该满足了吧?

大学四年,虽然生活紧张,口袋常是空的,但过得非常顺利,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颇受我现在的太太(那时的同学)青睐。随着大米白面的入口,知识的增加,视野的拓宽,修理收音机的想法,早就丢到九霄云外了。人生应该追求更高尚的目标,岂止一收音机而已!这时的目标就是毕业后找一份能有英雄用武之地的工作。在大四中间,学校免试让我和几位同学上了研究所。并要选三位出国留学,学成后回校任教。其它的可以参加CGP考试。(CGP 是中国教育部和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个联合项目,每年从全国十二所重点综合性大学化学系毕业生中召五十名学生留学。)

我毫不犹豫地要求考试,为了将来另换一个环境,换一班好人!经过层层考试,终于过五关斩六将,考了个全国第四名。天之骄子,真是写意,真是得志,真是满足,终于可以不但冲出校门,更能冲出国门了。这时的我,真是恨天无把,恨地无环。对生活充满了盼望,甚至有问津诺贝尔奖的气概。在中山大学学完一年英语,我如小鸟出笼,在一九八六年的九月五日飞向“自由”的美国。

耶稣第一次的叩门

到美国的俄勒岗大学后不几天,我和另外两个室友在家正看电视。有两个基督徒来敲门。他们自我介绍后,我的戒心大起。其中一个基督徒要我的一个室友一起呼求“哦,主耶稣!”并说“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就有永远的生命。另一位就到我们浴池放水准备施浸,而这位室友也竟然跟着呼求“哦,主耶稣!”并答应受浸。我和另一个室友奋起拦阻,终于将这位室友“拯救”了回来。自此,虽然也吃过几次基督徒在校园附近提供的爱筵,但只是为了“吃”而已。太太出来后,非常想去看看教堂和基督徒礼拜,我不陪,也没人带她去。就这样,我们在俄勒岗大学打拼了四年,太太得到了化学硕士学位,我得到了化学博士学位,我们还得一个千斤。

但几年的打拼,使我看到不但中国人,甚至美国人包括我的导师在内,也不过如此,还是贪婪、欲望、骄傲、脾气!所以,毕业典礼也没有参加,就在一九九一年搬到了波士顿的麻省理工学院,作生物化学博士后研究,想扩大自己的知识、研究领域,多镀一层金,为自己的成功多劈一条路,为他人活出一个榜样来。

博士后研究在经过一番挣扎努力后,成果累累。在此期间,经常在试验室和图书馆过夜,但还是尽量抽时间和太太吵架。太太是最可怜的了。现在想起来,还在向她认罪。因着科研出色,对大学教授的工作满了信心。但太太知道,这只会使她的日子更为难过。奇怪的是,在一九九二年我找工作时,因着总统克林顿夫妇要改健康保险制度,学化学,生物的人很难找到工作,而我学的就是这两样。连一般的公司研究工作都找不到。我的自信从不理解,到冰冷,最后象小鸟一样飞走了。完了,自己的满腹经纶,十年寒窗,人生计划,诺贝尔梦……一切似乎都变的虚无飘渺,晨雾消散。

工作,提升,金钱,搬家,时间到了

在我们二女儿出生前,因着生活的需要和工作的难找,我只好在波士顿一家刚刚成立的生物科技公司上班。我是第五个雇员,公司的元老之一。这时的我又想在工作上好好地干一番,也好使自己的学识、能力有用武之地。四年下来,工作出色,好评如云,工资翻番,手下一群人。期间,大女儿开始在一个华人教会办的中文学校学习中文。太太经常去听一听牧师讲道,我则抓紧时间打个盹。虽然也帮助女儿背诵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入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远的生命。”也不过是为了让她考好而已。至于这句话的意义,连想都没想过。生活蒸蒸日上,朋友成群,在中国人的圈子里,小有名气,深得许多人的羡慕。

即使如此,还是不满足!觉得自己该学习的都会了,可以略现身手了。遂决定和另外两个朋友办一个公司,甚至将刚买不久的房子也要押上去。若不成功,再找工作。太太对此非常担心,可又无可奈何。谁知,我的心也如垄沟的水,在神手中随意流转。刚刚和老板谈完我的计划,回到办公室,准备辞职,发现不知是谁给我留言,让我到新泽西的BRISTOL-MYERS 公司去面试一份工作。到这样一家大药厂工作,这是我连想也没想过的。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照着留下的电话打回去,很快地安排好了一切的行程。两周之内,一切都决定了:到新泽西。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会作这样的决定,因为待遇,职位都比原工作差。奇怪的是,太太也辞掉刚刚开始的一份很好的工作,全力支持搬家。房子很快地交给地产商,全家南下。离开波士顿的时候,我们家的二女儿,带着泪水语无伦次,不断重复地说:“NEW JERSEY,NEW LOOK!NEW JERSEY, NEW LOOK!”(新泽西,新面貌!)我们好久才明白她所说的话,这成了我们开始新生活的一个预言。

请客,交友,教会,莫明其妙

到新泽西的第二个星期六,我请了公司里的一个同事兼学长到家吃饭。想借此了解一下公司和当地的情况。谈话中间,因着要岔开一个话题,我突然问他附近是否有教会。此话一出口,连我自己都觉得吃惊,诧异,急忙要改口,就说是随便问问。他不失时机地邀请我到富兰克林召会看看。我推辞说以后再看。

第二天清晨六点,我被一股力量激动,要给那个同事打电话,寻问到教会的方向。太太说星期天六点钟,大家都在睡觉,最好不要打扰人家。好不容易挨到了七点,我找借口说,基督徒该早起,可以打电话了。太太没办法,只好由我去。我将同事从梦中吵起来,他把到会所的地址给了我,并告诉我们十点才聚会。太太和我都是习惯准时的,此时更是如此。我们怕走丢了,耽误时间,九点就离开家,九点半到了会所。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两三辆车。外表看只是一栋房子而已,不象常见到的教堂建筑物,因此,反而不觉得拘束。推门进去,鸦雀无声。正踌躇无措时,一扇门开了,一位弟兄(江淮弟兄)走过来,亲切地和我们握手寒暄,欢迎我们来聚会。我就说是某某介绍我们来的,来的太早了。就这样,我们就莫名其妙地开始了召会生活。

圣经,神,耶稣基督,那灵,要好好地研究研究

一切都是新的,新人,新语言,新鲜的面孔……这是一班什么人啊!我的朋友们应该是吃喝玩乐在一起,酒足饭饱之余的话题该是房子,车子,妻子,孩子,股票,升迁,如何赚大钱,并和老板同事之间的恩恩怨怨。而这班人满口的耶稣基督,神爱世人,永远生命,不至沉沦。我对圣经的惟一认识还是帮女儿学中文学来的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不但如此,还对我讲说耶稣是神成了人,是神而人者。神经过了一个过程,就是成为肉体,为人生活,为我的罪被钉十字架,第三日复活并升天,如今成了赐生命的灵,等等。别的我没有什么可辩驳的,反正他们如此信,就如此说,与我无关,以后我愿来就来,不来也由得我。但我对他们所说我是一个罪人,大大地不以为然,认为是夸大其词,大错特错也。我没杀过人,没放过火,纵然有时发发脾气,撒个小谎,说点坏话,有点嫉妒心,开车超点速,这些都是人之常情,怎么能是罪!若这些都算为罪,世界上哪还有好人,整个世界还不都成了监狱?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我余某人是如此高风亮节,总会对此说法向我道歉,承认我是一个例外。但无论我怎样想,我们全家就象被磁铁吸引的磁针一样,被这群单纯的基督徒吸引住了。小排查经聚会,主日聚会,福音爱筵一次不漏。孩子们甚至成了我们的记时器—周周提醒我们要聚会。

虽经多次辩论,甚而我会和他们大吵关于耶稣基督的事情,他们总是和蔼可亲地耐心对待。有时,我的态度使太太都很难堪,可我总要吵下去。谁让圣经敢说我是一个罪人!我遂决定好好地研究研究圣经,到底这位耶稣基督何许人也。三个月里,中文,英文圣经通读了一遍。我是越读越不理解,如在雾中。我自认为自己是个很会读书的人,没有读不懂的书,可这是一本什么书啊?每一个字都认识,可字与字连在一起却毫无意义。历史不象历史,哲学不象哲学,传记不象传记,科幻不象科幻,连个逻辑都读不出来。我终于得出结论:要么这是一本天书,阳春白雪,无人能懂;要么就是一本下里巴人,语无伦次的书。叫我不明白的是这样一本书竟能成为世界第一畅销书,经年不衰,被人传扬诵读。虽然在我们中国还不畅销,在西方发达国家却如此受人青睐,真是不可思议。圣经中从未提到中国,而这些中国人,也对它如此的重视,更是让我不可思议。那些“弟兄姊妹”却告诉我圣经是一本生命的书,启示神永远目的的书。我反驳说,“要知物质的生命可以读生物书,要知心理生命可读心理学的书,为什么要读圣经才能知生命?”他们就告诉我,“圣经是一本属灵的书,神是灵,我们也有灵,所以要用我们的灵去读,方能读懂。就象收音机一定要调对频道才能收到信号一样。”我虽然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觉得他们所说甚是新鲜。就问他们灵是什么,是不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灵魂?于是,他们就开始在我身上作解剖的工作。将我分成三部分:灵、魂、体。魂是我这个人的所是,就是我所说的心理部分;体是我的外表,就是我所说的物质生命部分;灵是起初神吹到亚当鼻孔里的那口生命之气,是我里面最深处,用以接触并接受神的器官。魂包括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正是在此,撒但将他罪的毒素种植在其中,这罪进而借着体显露出来,表现为我的贪婪,欲望,骄傲,暴跳如雷的脾气,等等。而我的灵则包括我的良心,直觉,和寻求永远—神—的向往。我若要得着神,必须要用灵。因为“神是灵,敬拜祂的,必须在灵和真实里敬拜。”(约翰福音四24)还可以借着呼求“哦,主耶稣!”而得着主。我虽然继续嘴硬,但心里不得不同意他们所说的。多年来,我一直要寻求的,原来都是在魂和体里。难怪无论是平民,官员,中国人,美国人,都被贪婪,欲望,骄傲,脾气所俘虏而不能自拔。这个“道理”真是新鲜。原来我在俄勒岗大学所“拯救”的室友是被我“拦阻”了。从此,对我自己重新有一个不同却也说不太清楚的认识。

在我们寻求的这段时间里,因着想对基督教有一清楚的了解,我们就到了两个“华人教会”。其中一个需要会员证方能进去,这让我和太太都大吃一惊。我想,我若是基督,要如何设立我的教会?带着这个问题,我读了一本书,名为《召会的见证与立场》。这本书使我茅塞顿开,啧啧称奇,对圣经中所启示的召会该是如何,有了略见一斑的感觉。原来我所在的召会之所以如此的吸引我们全家,因为她所实行的是照着圣经而有的。遂决定不再他求。

最让我们受吸引的是这些基督徒彼此称为弟兄姊妹,真是比亲人还亲。而我们因着还没有信和受浸,还不能称为弟兄姊妹,只能称为福音朋友。这样的生活持续到了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我太太已经相信了,只是我还是不完全信,但已经对耶稣基督有了好感。当我太太决定受浸的这一天,我也不由自主地,心里就有一个感觉:早晚会信,不如今天就信。这样和我的太太一起浸入了父、子、灵三一神的名里。圣经开了,脾气漏了,我不见了奇妙的事发生了。受浸以后,圣经的话一点点地开了,原来毫无意义的话发光了。“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一一九130)对主话的渴慕,使我废寝忘食地读圣经,并同时开始读许多属灵书报。主的话渐渐地进到我里面,加上弟兄们的鼓励,甚至学着申言。甜美的召会生活,使我开始了人生的又一春。但从来没有好好在主面前认过罪的我,并不认识“我”。火药脾气曾是我想脱却脱不掉的阴影,甚至多次将我和姊妹拖到分离的边缘。得救后约一个月的晚上,姊妹特别作了一锅我爱吃的香喷喷的红烧肉。在吃饭时,不知哪句话不对我的耳朵,煞时,一碗红烧肉加米饭就摔在桌子上,碗碰到房顶,摔回桌子,碎落在桌子和地毯上。饭桌上至今还留着那碗底的印痕,见证我脾气的破碎。瞬间,我象泄了气的皮球,心里说,“完了,这回又睡不成觉了!”因为以往一吵架,就没有好觉睡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姊妹轻轻地对孩子们说:“爸爸心情不好,要安静一会,我们出去走走。”她们出去以后,我也要收拾战场啊。长毛地毯撒满了米饭红烧肉,吸尘器不管用。我只好跪在地上一粒一粒地捡。这时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浮现在脑海。“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一个小声音提醒我“你的爱呢?你不是爱妻子女儿吗?”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涌了出来。“主啊,这太难,我作不到。主啊,求你改掉我的脾气!我是一个罪人,求主帮助。”当我收拾完起来时,姊妹和孩子们回来了。我平生第一次从我的最深处向她认罪道歉。她只简单地说,“感谢主,以后会好的。”她实在是说了另一个预言。

基督作生命,召会作生活

我们全家一起爱主,传扬福音,调在召会生活里,如饥似渴地追求真理,盼望作主合用的器皿。我今天能在主里夸口,有基督作我的生命,生命的供应并一切,我真正地满足了!我真是罪人蒙了主恩。是主将我从尘土中领出来,使我亲身经历了灵、魂、体各部分的功用。终于,神能在我灵里安家了。神得其所在,我也有了永远的满足。
(余彼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普人特福的博客cnzz&51la for wordpress,cnzz for wordpress,51la for wordpress
error: Content is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