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对我谈属地享乐,勿用鄙利引诱我

    勿对我谈属地享乐,勿用鄙利引诱我;

勿愚我以地上幻影,勿用虚荣烦扰我。

我已弃绝化装偶像,今后不再属自己;

我已将心献给基督,我愿属祂无所遗。

我不属自己,我不属自己,

我今属于基督,不再属于自己。

保罗说,“但就我而论,除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别无可夸;借着祂,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了十字架;就世界而论,我也已经钉了十字架。”(加六14)

神愿意借着无己的人,来运用祂的权能,除灭撒但的作为,拯救全人类。教会历史充分印证了这句话。本诗作者宣信弟兄(Albert.B.Simpson)年轻的时候,正值人文主义、理性主义逐渐抬头,人们鄙视信仰,神的教训被视作荒谬之际,神却使用宣信弟兄来扭转这样的世代。这正如一颗明星,划破幽暗的长空,照亮死荫中的百姓,而带下教会的复兴。福音的火焰,从美洲燃至中国,神的旨意大得通行。这首诗歌“勿对我谈属地享乐,勿用鄙利引诱我”正是作者一生见证的写照。

一八四三年,宣信弟兄出生于加拿大。他有一位极严谨的父亲,是长老会的长老,生活敬虔端正。他的母亲是一位具有高尚思想、聪颖性情与写诗天才的敬虔妇人,并且训练自己两个儿女凡事都当祷告。宣信弟兄在年幼时就立下为主作工的心志和计划,但那时还不过是本分和义务的催促而已,并非甘心奉献。十四岁是他信心萌芽的时期。其后信心渐长,他内心却为选择自己的前途,而极痛苦挣扎。因他明白,若要忠心跟随主,势必放弃世界一切福乐享受,背起十架走窄路。

然而因为一次重病,宣信几乎死亡,所以他就与父亲恳切痛哭祷告,大声祈求神将得救的经历和把握赐给他,果然,“到我这里来的,我绝不把他丢在外面”(约六 37),和“我也照样起誓不再向你发怒,也不斥责你。大山可以移开,小山可以动摇,但我的慈爱必不从你移开,我平安的约也必不动摇;这是怜恤你的耶和华说的。”(赛五四9~10)这时,如同保罗经历在大马色的光照,这两处经节向他完全开启。神的应许充满了他,他欢乐地跳跃起来。这属灵的福气,带着奇妙亮光,涌进他的心。还有谁比基督更可爱,更宝贵?而以往的挣扎自此完全消逝,神记念了他幼年的心愿,使他胜过了世界的引诱,从十七岁开始就为主传讲信息!

宣信毕生走绝对的道路,不仅如诗歌所说“勿对我谈属地享乐,我已弃绝化装偶像”,也早已向罪与世界算自己是死的,连教会中属灵的地位,也视如敝帚。三十四岁时,宣信被邀请到纽约长老会作牧师,那里的会众徒守仪文规条,却失去了起初的爱。宣信忠心服事他们,一面自己预备好在生活与工作上走一条更深的十字架窄路,另一面求主使他所服事的圣徒也能出同样代价跟随主。但是两年后,他完全失望了,像这些贵族式的会众,不过只是喜欢热闹、宴乐等等,对于福音是毫无负担,更不用说认识神的心意了。

经过多方祷告,慎重考虑,他终于以“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为题,告别了他辛勤耕耘两年的地方,并向长老会辞职。从此,主临走前的吩附:“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成为他事奉的异象。他积极地传扬福音,扩展主的国度,在生活需用上,完全仰赖神自己,不愿从人手接受供给,因此他能写出“哦!只属我主基督,带来何等的安息!当我全部不留,祂的丰盛我能倚!”神大大祝福了这工作,使多人受感奉献,蒙召到落后的国家去,深入穷乡僻壤,广传福音。

愿感动宣信弟兄的灵也加倍地感动我们,使我们愿意为主牺牲一切属地的享受,为着福音,摆上我们的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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